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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理想


  

  陈明允看她情绪明朗起来,开口说:“我明天带你去看一个地方。”

  沈欢恩了一声,两人良久无言,默默牵手走着。路过一个不起眼的小店,陈明允突然停住了脚步,期期艾艾地看着沈欢,沈欢摸了摸自己的脸:“什么呀?”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陈明允已经跑进小店拿了一包东西出来了,沈欢好奇看着这个包在黑塑料袋里的东西又问一句:“什么呀?”

  陈明允难得的羞涩起来:“小雨衣!”

  沈欢皱眉:“小雨衣……什么东西呀……哎呀!你……”她打开袋子看到包装纸的字脸上一片涨红,陈明允见她作势要打,拔腿就跑,两人嘻嘻哈哈一路追到一个街心公园才累得气喘吁吁停下。

  两人依偎在长椅上,陈明允嗅到她因为奔跑散发出来的热量带着少女的体香,不自觉地迷醉,在她颈上蹭来蹭去,“哎呀别闹!好痒……嘻嘻……”沈欢先前还躲闪着,渐渐被他亲吻的身体越来越软,心如小鹿怦怦跳,心里想逃离身体却不愿意逃离。

  陈明允意乱情迷地在她耳边低喃:“今天晚上不要回去了好吗?”

  “好…不…好…我要回去!”沈欢陡然清醒,手忙脚乱地整理着被他八爪鱼般无孔不入的手弄凌乱的衣服。

  “我好想你……”他继续进攻着。

  “明允,我……今天不行,入学第一天,我必须要回去。”

  陈明允听出了一线希望,今天不行,那总有一天是行的咯。

  陈明允陪沈欢坐末班车回到学校,自己已然回不去了,就联系了临近学校的同学去那边凑和一晚。沈欢回到宿舍,见室友们居然大半未归,问了张娟才知道不是会男友见老乡就是被学长约走,陆陆续续到熄灯时分才回来,甚至有一个女生终晚未归。

  沈欢对于张娟的叽叽喳喳和热情难以招架,见她又不停地缠着自己问陈明允的情况,觉得这个女孩脑袋真是有些秀逗,明明都说是自己的男朋友了,她还惦记个什么?总算应付完张娟,沈欢躺在床上久久难以成眠。

  陈明允所在的学校是个综合性的重点大学,所在的农业学院是该校最突出的几个重点学科之一,不仅有自己的综合实验室,更有自己的大型农业基地,陈明允一早就赶到沈欢宿舍楼下接她要来看的地方就是这里。

  沈欢看着基地里密密麻麻的玉米和大豆,心里无比亲切,听陈明允喜孜孜地说:“那些玉米种得还不错吧?那是我师兄他们的研究课题,转基因玉米。”

  “转基因?那些玉米棒也不太大嘛!”沈欢不以为然地嘀咕着,身后一个洪亮的声音吓了她一跳:“是啊!玉米棒不太大,因为我们是研究抗虫性的!”

  沈欢连忙转过身去一看,是一个身高体壮的大汉,戴着一顶半新不旧的草帽,祼露着晒得黑黝黝的臂膀,陈明允向来人打了个招呼:“师兄!”而后向沈欢一指:“沈欢,我女朋友。”沈欢红着脸点了点头,她是因为刚才的话不好意思,要是有人当面说她棉田的活干的不好她也会不自在,好在那人也不计较,咧开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倒是揭穿了他这个冒牌农民的身份。

  “明允,又晒黑了,杂交棉种得怎么样?”

  “很好,就是稳定性还有待加强,可能是XX基因的缺陷导致……”陈明允滔滔不绝和师兄说着一大堆术语,听得沈欢眼睛里直冒崇拜的小星星,这么说,沙坝子村的杂交棉品种是陈明允发明的?这个家伙,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和自己说呢?

  师兄又问过几个问题后,拍拍陈明允的肩膀说:“好啦,不要光顾着专业,有空多陪陪女朋友吧!这个……”师兄突然看着同样黑黝黝但难掩清丽的沈欢,眼冒精光:“就是你从杂交棉基地捡来的吧?”

  陈明允听师兄口无遮拦,还怕沈欢生气,没想到沈欢大大方方地说:“是啊,我是他从棉田里捡的。”说着还冲自己妩媚一笑,陈明允心中说不出的受用,冷不防师兄一个天马流星拳过来:“好小子!怪不得年年往那里跑,原来是江山美人两不误!看来,我也不能只在这守着一亩三分地了,赶明儿我也去那里试试!悲摧得我假期没人陪还装工作狂!”

  陈明允哈哈大笑,带着沈欢离开那片基地,往实验室走去。虽然是周末,实验室里依然有戴着厚厚镜片的学生在用显微镜观察着什么。隔着玻璃,沈欢听陈明允一一介绍着杂交棉父本母本的特性、遴选、配对、培养、试种、推广,虽然陈明允已经尽量用通俗语言来解说,沈欢还是有些话没有明白,但她还是听得津津有味,没想到在农村最基层、最原始的土地上,应用的居然还是实验室里出来的高科技。她也知道了,凭陈明允现在的本事,自己是不能独立完成的,只是参与完成,但他已经被学校保送研究生,沈欢相信他以后肯定能独立完成更大的项目。

  没想到,就在沈欢眼中的陈明允越升越高,快要变成天上的星辰时,这颗星化作流星倏忽一下飞到了她身边:“其实我并不想走研究的路走一辈子。”

  “为什么呀?”沈欢不解,在她看来,研究工作是多么神圣而又伟大的事业。

  “研究工作很单调,也很枯燥,但是我并不是厌烦这些,而是研究成果和种植户之间的应用环节向来是个薄弱环节。”陈明允望了一眼玻璃那边聚精会神的研究人员,拉着沈欢走了出去。

  “现在的研究者做起研究来是没得说,可他们都不愿意进入乡间田头,不愿意和种植户们交流种植经验,更不愿意亲自体验研究成果的成长和缺陷,有时候因为种植户们贪功冒进,把不住杂交棉的质量关还会把好好的一个牌子给砸掉,农业的高科技道路,险阻且长。”说完叹了口气,脸庞掩映在校园道路两侧百年古树的树荫下,闪烁着明灭的光。

  沈欢是和他亲身经历过来的,自然明白他的心情,问他:“所以呢?”

  “我想自己做一个这样的企业,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不以效益为终极目标,而是作为农业科技产品和种植户之间的桥梁和平台,反馈信息,培训扶助,为转型中的农村提供助力,为农村贫困上不起学的孩子建立扶助通道,为日渐空虚的农村带来生机,为空巢的老人送来希望,为留守儿童留住父母在身边……”她眼中的他冉冉升起到空中,变成了一颗星星,但是星星闪耀片刻便黯淡了,仍然是初秋阳光树荫下一个心事重重的白衬衣男生。

  “可我家里人都反对,他们一直希望我从政,说和土地打交道的人没出息,批评我想的一切是不现实的。可我只想做我觉得有意义的事,沈欢,你说我错了吗?”这句话不像是发问更像是倾诉,是历尽挫折与委屈后仍然百折不挠的一种情感释放。

  “当然没有!”她不是出于心痛和同情而安慰,而是从内心认同。

  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理解他的话,那就是沈欢了,就是那么巧,沈欢是和他在他所钟爱的事业里结识、相知、相爱,这是偶然,也是必然。沈欢眼见过多少童工失学脱离教育,早早地走向社会,用稚嫩的肩膀扛起“打工”这么沉重的字眼,怎么会不明白农村已渐凋零,劳动力大多赴城市打工,田地都扔给老年人耕种,留守儿童在家望眼欲穿……你不能说人人都在挥洒生命、快餐文化,有些人依然在为着自己的理想坚守。

  沈欢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也陡然加重了,但她没有退缩,坚定地望向他:“明允,我永远在你身边!”

  “沈欢!陈明允上前,两个人四只手紧紧地握到了一起,目光中的情义在秋阳和暖风中流转不息。

  眼看日近正午,陈明允带沈欢去吃火锅。

  沈欢从来没吃过火锅,东看看西瞧瞧,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陈明允看得又是好笑又是心疼,也没有问她喜欢吃什么,估摸着她喜欢的点了一大桌子菜,而沈欢也真是和火锅有缘份,一试之下就喜欢上了,而后,一辈子爱火锅。

  陈明允自己已经吃饱,看着她犹在埋头大吃,嘴角弯出一个宽容而怜爱的笑弧:“慢慢吃,要是你喜欢,咱们晚上还来。”

  沈欢忙摆手,放下碗筷,她已经吃得太撑了,明白好东西不能连续吃。她喝一口冰冻的酸梅汁,口中清爽许多,脑袋也清爽起来,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你从家里逃出来,哪里来的钱大吃大喝,还要交学费啊?”

  “你可别小瞧我!”陈明允得意得很:“我从高中毕业那年就开始去基地当技术员了,攒了好多钱呢!”其实他每次钱到手就光了,他现在赖以生存的是他从下攒下来的压岁钱,但沈欢不知道,反而一脸憧憬:“你这么早就经济独立了?我也想这样。”

  “有了我,你还经济独立干吗?”他心里想的却是压岁钱不就是娶媳妇儿用的吗?突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是陈明允的电话响了,他看了一眼就按掉,放在桌上。

  沈欢不乐意了:“凭什么我就用你养着?”

  “那你养着我总行了吧?”沈欢看他涎皮赖脸的样子只好被他逗笑。

  陈明允顺势拉过她的胳膊:“我带你去我们宿舍坐会。”

  沈欢警惕地问:“你想干吗?”

  陈明允哭笑不得,把她鼻子一捏:“我想干吗也不能去宿舍啊,那里还有同学呢!”

  沈欢讪讪地摸摸鼻子,灰溜溜任他拉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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