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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夜市


  吃完鸡的众人一个个喜气洋洋,脾气都比平时要好了,只有张晓菲例外。她或许是因为鸡屁股的事满脸不痛快,想找个地方发泄邪火。

  下午剥花的时候,沈欢惊喜的发现自己负责田垄里的杂交棉已经悄悄地结成了小小的棉桃,锯齿边的萼叶抱作一团,虽然看不出形状,但是她的子宫里已经孕育成功了新的生命。

  也许雌花在和雄花剥离的过程中承受了莫名的痛苦,也会为它伤心难过,然而伤心也不会太久,总会再有新的雄花补充上去,她们一待有了合适的雄花粉提供的精气,便会顺势而为,自然蒂结,而且生成的新后代性能更好,更耐旱,更耐害虫,产量更高。

  想到这里,沈欢不知道是不是要为早夭的雄花一大哭,随着雌花跟别的雄花缔结珠蕊,是会慢慢的把原来的它抛到脑后的吧。雄花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没有留下,静悄悄的开放,却被惨烈地剥离,化做一堆黑泥。要是它有知,也会向上天控诉它的不平与愤懑吧。

  沈欢乱七八糟的想着,忽喜忽悲,完全沉浸到了大自然、天地间,为这些无知无识、也许别具智慧的生物感叹。突然觉得这些东西想得她头昏脑涨,想找个人一吐为快,这时她忽然理解陈明允的想法了。如果陈明允和她一样,在这田间地头得了什么不靠谱的感悟,如果告诉其他人估计会被别人当成神经病,但是如果遇到经历相似的人也许可以一拍即合呢。

  这样想着,她觉得也许可以去赴晚上的那个约会呢!

  其实她现在还真有点怀念起那个军绿色的水壶来,要是现在带着它,能够随时喝上一口该多好呀,她现在口干舌燥,刚才隐进棉丛中小解,小便都是赤黄的,反正这种青叶帐篷间,密不透风,撒尿就当是施肥了。

  剥花完毕,沈欢坐在地头上歇了一会,她现已经不是倒数第一了,超过了胡奶奶、虎子和几个年龄比较小的小工人,虽然速度占第一集团的人还没法比,总归是一个进步了。休息一会,她便去帮胡奶奶剥花了。小雪和维芳仍然坐在地头上休息,她也没有叫,人家休息是人家的权利,没必要拉着人家去乐于助人。胡奶奶确实眼神不太好了,沈欢一眼望去,胡奶奶走过的身后还有白生生的花苞,她不禁叹了口气,她没有能力再帮她检查一遍。

  干完活回去的路上,金鸡独立的沈欢发现,驾驶座上和王劲松并排的那个女孩既不是林清芳、牛丽莉,也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个,而是一个细长端庄的姑娘。她不无八卦地想着,三个女人一台戏,可真是够乱的。不过这个女孩不像林、牛二人一样,把身体贴的王劲松紧紧的,而是礼貌的保持了一定距离,从后面看着那个背影就有一种矜持的感觉。沈欢恶趣味的想:等你干一星期,看你还矜持不矜持,累不垮你!

  回去的路上拖拉机和三轮车排成一条长龙,这条路上的工人怕已是以百、千来计,沈欢现在也有心情四处打量了。这时看到陈明允的舅舅开着拖拉机突突地走近了,陈明允并不在上面,沈欢并不知道自己心中悄然滋生了一种怅然若失的情绪。

  只见李茂才冲着王永富喊道:“今天中午终于舍得给工人吃鸡了?”

  “是啊,吃了,怎么着?”王永富看他这样嚣张很恼火,每次都不愿意和这个人作口舌之争,可每次都受不了他的挑衅。

  “不怎么着,我是看看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了,铁公鸡居然也拔毛了,哈哈哈。”

  “我们家可不像你,有个能干的媳妇顶着哩,我们怕吃穷了。”

  “吃不穷穿不穷,就怕白干挣得穷。”

  “别光嘴上说,自己心里明白就好。”

  “谁不明白,等收棉花的时候再说吧!走着瞧!”说着李茂才突突地开着拖拉机又走了。

  “真是个王八蛋,活该戴个王八帽子!”王永富恨恨的低声骂道。

  回到王家,仿佛是为了给中午吃的午饭来个锦上添花的后续,居然有熬煮透的稀饭喝,沈欢痛饮了几碗。便心里像存着事儿似的回到了西厢房,众人已经知道有夜市,纷纷收拾一下逛去了。吃饭的时候,王永富就嘱咐大家,一定要结伴去,不能乱跑,不要去黑的地方,早点回来。

  西厢房里除了胡奶奶已经没什么人了,胡奶奶年纪大了晚上出门不便出门。其他人都成群结队的出去了,林清芳也带着杉杉一起出了门。最近林清芳发现王劲松对她的抵触情绪特别大,便改变了策略,先讨好收买他的家人。

  沈欢觉得有些烦躁,便打了盆水稍微清洗了下身上,又梳洗一番。在这里无论男女,基本上全是剪着短发,要不然留着长发一时半刻头发就得馊掉,洗起来还麻烦。只有林清芳例外,她扎着一个臃肿的马尾,又不能经常清洗到,所以头发里时常会散发出一股酸酸的味道,不知道这是不是王劲松不敢靠近她的原因。沈欢也剪了个短发,倒是显得清爽利落,说是梳洗就简单了。维芳和小雪见她三番五次的磨唧,不停地催着:“沈欢姐,你快点吧,一会集市要散了。”她这才答应着,和她们一道出了门。

  小广场离王家有一段路的距离,路上有一段路从小胡同中经过,里面黑洞洞的伸手不见五指,她们几个走在黑暗中不由得有些害怕,便紧紧把手牵到了一起。

  沈欢安慰俩人:“别怕,一会就到了。”俩人也不说话赶紧点头,黑暗中其实也看不到,仿佛只要使劲点头就能消除恐惧似的。一只活物扑愣一声从三人脚下窜过去,吓得维芳“妈呀”一声叫起来,捂着头蹲在了地上,再也不敢起来。

  沈欢心里也害怕,可不敢在俩小孩面前表露出来,也怕自己忍不住尖叫一声这支队伍可要崩溃了。劝说了维芳几句奈何她就是不起来,小雪倒是没那么害怕,气极了维芳的胆怯,非要把她拉起来,正在争执间,一道光芒照了过来,“沈欢,是你吗?”

  听到熟悉的声音,沈欢立即松了一口气,心里既踏实又悬空,原来自己是既盼望见到他又怕见到他。

  “是我!”他出现得可真及时啊!沈欢来不及多想,一把就抓住了他的手臂,像是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陈明允拍着沈欢的手说:“没事了,只是一只猫。”维芳看到光亮也站了起来,三人一起跟着陈明允往前走去,有了手电筒的光就好多了。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沈欢好奇地问。

  “我早早地就在广场上等你了,结果你一直没来,我就想你是不是还没有出门,就想去王家门口等你,结果在路上遇到你们了。”

  “谢谢你啊。”沈欢心里有些感动,这时才感觉到陈明允臂膊上传来的热度与力量,觉得不妥,赶紧把手缩了回来。陈明允却一把抓住她的手,继续拉她往前走。沈欢像是失去了自己的力量似的,任由陈明允拖着往前走,和他挨得这样近,能感觉到他身上香皂的清香,是木瓜味的,那他分明也是刻意清洗过才来找她的了,沈欢脑子里乱轰地想着。

  感觉像是几秒钟那样短,又像是一个世纪那么长,他们走进了光亮里,沈欢蓦然惊觉,突然发力挣出了自己的手,她想,幸亏是在晚上,要不然自己脸上肯定是红的发涨了。

  又走了一段路,便到小广场了,维芳和小雪促狭地冲沈欢笑了笑,便结伴跑了,沈欢在后面喊着:“一会来这边集合,别跑远了!”两人背朝着沈欢扬了扬手表示知道了。于是只剩下沈欢和陈明允立在当地,因着刚才的事一时有些尴尬。

  陈明允开口说:“我带你去转转。”沈欢一言不发的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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