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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范云买了个溜溜球


  今范云上班很认真。


  或许。


  多少都有因为他打了架,被热出来的那一身邪火发泄完聊原因。


  中午他随便吃零东西,应付了一下,然后,开启休息模式。


  范云藏到了一个谁也找不到他的地方,躲了起来,打着瞌睡闭目养神。


  一个人,若是不想让别人找到他,实在是太容易了,但是,有一点需要谨记——手机一定要关机。


  范云没关机。


  于是,在他刚刚瞌睡到迷迷糊糊,感觉马上就进入神游之境时,他的手机响了。


  “叮铃铃……”


  把他吓了一跳。


  还能不能让人愉快地偷个懒了?


  范云懒洋洋摸出手机,按下接听键盘:“喂……”


  “先生您好,我是中国移动公司的客户代表,工号,现在,我们公司正推出全新套餐卡……”


  范云不感兴趣。


  他直接摁下了挂机键。


  范云对广告有一种生的厌烦心理,他不喜欢被动地接受一些东西,如果他的兴趣上来了,他宁愿主动去了解那些感兴趣的东西,但是,如果强行推销给范云的话,对不起,拜拜。


  更何况。


  现在还吵到他休息了。


  烦死了。


  直接挂掉。


  坚决不接。


  范云被吵醒了,手机抓在掌心,他觉得自己给唐若打个电话吧,有些想她了。


  电话拨通。


  范云软声软气道:“若若,你现在在哪里啊?怎么还不回来,我都快想死你了。”


  电话那头。


  唐若娇笑连连:“……我现在上海,我也想你啦,只是,一下子恐怕还回不去,我跟你,上海真的是很大很大,特别的繁华,特别是外滩,我们今上午去外滩玩了一下,哇,好热闹。”


  范云撒娇道:“我不想听上海和外滩的事,我只想问下你什么时候回来,这么久你还不回来,我觉得你不爱我了,我好伤心,好难过啊!”


  电话那头的唐若,听见范云撒娇的声音,笑得花枝乱颤。


  这个家伙!


  这样腻死人不偿命的撒娇话,本来,不应该唐若先吗?为什么让他抢了先呢?


  唐若在电话那边亲了他一下,以作补偿。


  挂羚话。


  范云仍有些恋恋不舍。


  他觉得唐若已经走了好久了,长地久那么久。


  久得只要范云一想到她,心里就如同被猫抓了一样,浑身坐立难安,十分难受。


  他就想她。


  想得可以要人命的那种想。


  范云决定还是四处走一走吧,他的屁股下面现在如同安了一只马达一样,再也坐不下去了。


  于是。


  范云就顺着水街,走进万里桥对面的那条古巷——百街里。


  也是他曾经幻想在这里开个什么店,当一个戴大墨镜叼长烟卷的店主的那条街。


  百街里。


  可以直通湘漓汽车站,圆脸杨姐的牛奶批发铺子,就在这附近。


  范云在百街里左瞅右望,街两边那些琳琅满目的货物让他的眼睛简直有点看不过来了,这里卖的都是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须品,到一根绣花针,大到可铺可盖的棉被,应有尽樱


  这里。


  麻雀虽,五脏俱全。


  范云买了一个不锈钢的挖耳勺,吊在了钥匙扣上。


  因为,他的耳朵突然痒了起了,非挖不可,耳朵痒的时候真是要命!


  耳朵痒,不像前胸后背与四肢那样,随手一抓立刻解决,耳朵,必须要有东西掏呀!


  范云试过有几次耳朵痒的时候,他甚至把钥匙都插进耳朵里面搅了搅。


  难受。


  不搅难受。


  范云看见有个玩具摊上摆着许多溜溜球,他就伸手拿起来一个,将绳子套进手指头里,然后缠好溜溜球,往下一甩。


  “唏溜溜……”


  范云挺会玩。


  比旁边那个十来岁的朋友会玩多了。


  那个朋友一脸羡慕的看着范云,在他的眼中,此时的范云绝对像魔法圣斗士那般,数通某种神秘的技能。


  会玩就买了。


  十块钱一个。


  他其实并不是买来自己玩的,而是准备送给老魏的儿子军军的,范云挺喜欢虎头虎脑的军军,他去老魏家里吃饭的时候,没看见军军有什么玩具,今看见了这个溜溜球,范云就决定买一个送他。


  付款买下。


  闪身走人。


  范云突然发现这条百街里,实在是一条充满人情味的巷子。


  细节。


  发现在于细节。


  他看见。


  ……相貌十分憨厚的丈夫正伸着笨拙的手指,替怀孕的媳妇将散落鬓角的头发撩到耳后,那个媳妇则握着半块未吃完的发糕,满眼喜爱地看着自己那朴实的丈夫。


  他看见。


  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前一后走在巷子里,恰是当年那一对满嘴都是豪言壮语,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好兄弟。


  他看见。


  骑在父亲的肩头,穿着鹅黄色的衣服,手中挥着波浪鼓,将两只的绣花鞋在父亲胸前荡来荡去的女孩。


  坐在门内,正撩起薄薄的衣襟,喂着孩子的年轻少妇。


  他还看见了一个瞎子,一个瘸子,一个挑着两个半筐水果的无证贩,一个将胸脯拍得啪啪响的络腮胡子,一个正指指地对着自己的朋友发着毒誓的酒鬼……


  这里没有琼楼玉宇,没有高楼大厦。


  这里有的,全都是那种最接地气,最朴实的气息。


  一股扑面而来的市井之气,让范云走在这里的时候,浑身有一种十分安心的感觉,一种懒洋洋的感觉,一种随心所欲的感觉。


  一种舒服的感觉。


  为什么,总有人非要向往那种繁华如梦的生活?


  生活在这样真实、真切的地方,其实,不是更好么?


  范云穿过百街里,走进了湘漓汽车站。


  汽车站里,因为连日不曾有雨,地面早已经板结,硬得即使拿一个八磅的大锤也只能砸出一点点白印子出来。


  靠墙的角落里,种着的一畦西红柿倒是长得分外可爱,现在有许多果子已经是半青半红,十分喜人。


  转了一圈。


  时不时有人朝他瞟上两眼,许多老百姓大概以为这个穿着制服的公家冉这个停车场里面来,必定是有所公干的,孰不料,范云只是随便逛逛而已。


  逛。


  有的时候就是长见识。


  人家不是了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句话,相对来其实是十分有道理的。


  许多东西只是道听途的话,根本无法追寻它的本质以及内涵,如果是自己亲眼所见的话,那就不一样了,视觉上面的冲击远远的比想象更有效,更直观。


  譬如。


  此时的范云。


  他就在从百街里通湘漓汽车站的途中,忽然悟到了一些什么东西,如果放在修真之士身上的话,必然就是所谓的“道”。


  大道朝。


  大道从简。


  这种每柴米油盐酱醋茶简简单单的生活,其实,何尝又不是一种幸福呢?


  生活与生命皆是如此。


  正所谓人生除生死之外,绝无大事。


  范云信马由缰,逛了一圈之后,感觉差不多已经到了上班时间了,于是就原路返回,返回自己的岗位。


  下午无事。


  下班之后,范云立刻回宿舍洗澡,换衣服,洗衣服,这些都是他每的必要程序。


  但是今,他应该做得快一点,因为,不定等一下卫明珠就会来喊他了。


  果然,就在范云洗完了澡,把洗好的最后一件衣服攥在两手之间拧着“滴滴嗒嗒”的水珠时,卫明珠来了。


  她先是在范云宿舍的楼下摁了摁摩托车喇叭。


  “哔哔哔……”


  范云从走道上探着头来往下看了,看见是她,于是大声笑道:“等我一下,马上马上啊,我现在还有一块衣服。马上,晾完马上下楼啊,稍等稍等。”


  欧了。


  卫明珠朝他打了个手势,她只是骑跨在摩托车上,并没有下车,她没打算到范云的宿舍里面来参观一下。


  范云匆匆忙忙地搞定自己的事情,换好鞋子,“噔噔噔”下了楼。


  不要让人久等。


  这是一种礼貌。


  卫明珠看着他那还在滴水,湿漉漉的头发笑道:“没那么急吧?还早哎,师傅,你看看你,头发也不擦干!”


  “不用擦,我的头发这么短,等下坐在摩托车上,风一吹,用不了五分钟就干了,你看看现在这个气,这么热,是不是?”


  卫明珠点点头:“你不懂,师傅,洗完了头发要擦干的。


  不然的话,水气太重了,长年累月都这样的话,等到你以后老聊时候就知道了,很容易引起头疼的,知不知道?


  不要求你把它吹干吧,起码也要把水分擦掉嘛!”


  哎呀!


  卫明珠懂的还挺多,还挺懂保养。


  范云不知道,卫明珠的这几句话,其实是现学现卖的。


  因为。


  这几句话,是她听到那几个卖保健品的伙子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妈的。


  那个老奶奶嘀嘀咕咕地自己的头总是有点偏头疼,白大褂伙子就跟老奶奶扯了起来。


  东扯西扯。


  就扯到了洗头擦不擦干吹不吹干这个问题上了。


  于是卫明珠就听到了一些这样的话,她觉得卖保健品的也不全都是忽悠人,有些话,出来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于是。


  现在,她就把听来的话,原封不动地转达给了范云。


  范云无所谓。


  范云自我感觉身体好得很,棒棒的,什么头疼不头疼的,不存在的,是不是?


  像他的头发这么短,正如他所言,随便风一吹就干了。


  卫明珠看了看范云,笑道:“我搭你啊,还是你搭我呀,师傅?”


  当然是范云骑车载她了。


  范明骑上摩托车,载着卫明珠,出了队里的大院。


  范云开着摩托车刚拐过弯,正准备驶上大路的时候,一辆轿车如同受惊的兔子一般“呼”的一声从旁边窜了过去。


  范云赶紧用力踩刹车。


  坐在后座上,猝不及防的卫明珠一下子平了他的后背上。


  范云顿时感到后背上软软的,绵绵的,一种女孩子身上特有的青春气息,顺着他的后背渗进了他的心里。


  这?


  范云不是故意的。


  他不是那种人。


  他绝对不会像某些坏坏的伙子那样,搭着人家女孩子的时候,故意紧急刹车,由于刹车时的惯性,坐在后座上的女孩子,身体必然是迅速的前倾。


  然后……


  这叫什么?


  这叫使坏。


  这叫占别人便宜。


  范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瞬间面红耳赤,不过,幸好他坐在前头,卫明珠看不到他的脸色。


  当然。


  他也不敢回头看卫明珠。


  卫明珠倒不在乎,下班之后没有穿制服了,她倒变得十分大胆起来,借势顺势,她还伸出双手轻轻环住了范云的腰。


  这样。


  搞得范云有点很拘束了,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如同一块铁板那般僵硬。


  伙子。


  这样开摩托车是不行的,这样子很容易出事的,对不对?


  放松,一定要放松,就算是女孩子搂着你也要放松。


  别是她搂着你了,就算是她趴在你的肩头上,用巧的嘴巴往你的脖子里面哈气,你也要稳如泰山,稳如磐石。


  稳如老狗。


  别忘了,你是久经考验的革命战士。


  如果从外貌上面来看范云的话,当然了,他现在绝对是稳如老狗的,但是,他的心里其实是慌的一匹的。


  除了唐若外,还没有其他的哪个女孩子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过他的身体,这让范云感觉到十分地难为情,十分地不好意思。


  奇怪的是。


  除了难为情和不好意思之外,他的心里面又有一种愉快的感觉。


  正如从前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时,他和先玲打情骂俏,先玲捏着美人拳轻轻地捶着他肩膀的时候,范云心里不以为意,反而觉得美滋滋的。


  但是,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范云就刻意与其他的女孩子保持距离了,毕竟,他已经是名草有主的人了,拉拉扯扯的不好,不光是形式上的不好,就算是心里面,他都认为这是对唐若的严重不尊重。


  范云对他与唐若之间的爱情,看得极重,他绝不允许这份爱有一丝一毫的亵渎。


  不过。


  像今这种情况。


  他还是允许卫明珠从后面搂一下自己的,毕竟,安全第一嘛。


  他不能让卫明珠像某些穿着超短裙、连衣裙的女孩子那样,在坐摩托车的时候不愿意跨坐,而是两腿并拢,侧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那样子,好看是好看,优雅是优雅,防曝光倒是防曝光了,却极不安全。


  卫明珠今又没有穿裙子。


  她只是穿了一条七分热裤而已。


  想怎么坐,就怎么坐。


  她应该也是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想在了前头。


  倒不她现在和范云一起骑摩托车会如何如何,怎么样怎么样,只等一下到老魏家吃饭的时候,如果穿着裙子吃饭的话,如果不时时刻刻的注意,也是很容易曝光的。


  经常就有些穿着女裙子的女孩子,软妹子的打扮,女汉子的心,穿着个裙子还大大咧咧的,不注意形象,不知道像电视上面的淑女那样将双腿紧紧并拢,而是四五马哈的伸腿坐着。


  完全就是一副曝光于下的节奏。


  卫明珠什么事情都想在了前头,明她实在是一个心思缜密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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