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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去农家乐玩


  范云很想抢过马雪莹的剪刀,他来动手。


  可是他又怕马雪莹哭。


  再了,一个大人怎么能随便去抢一个孩子的东西呢?


  但是。


  他看到马雪莹的手跟她那把剪刀总是配合不到一起去,剪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十分难看,范云就觉得,哎呀,如果以后自己要生一个孩子,绝对会手把手的教他做这些东西。


  他就有些奇怪。


  记得电视上,有个孩,五岁的时候就能打拳、踢腿、翻前手翻,不是翻一个两个,而是一直翻,连续翻,一口气能翻二十几个。


  范云就觉得,为什么那些聪明的,有赋的孩子,总是别人家的孩子呢?


  也不要电视上了,就他们这个城,每在秦皇宫那里,被他爷爷遛来遛去的一个娃,就不得了。


  那个娃,看上去大概也就是和马雪莹差不多的年纪吧,不知道是因为每跟着爷爷在一起的原因,还是有什么特别的赋,那个娃居然写的一首好毛笔字。


  那娃也不是用毛笔,就是用他爷爷每拿来写字的那杆做成笔头的破海绵头子,就在桶里面蘸着水,然后气定神闲跟个大人似的站在秦皇宫的地上,一只手紧紧抓着跟扫把差不多粗细的笔杆,低着头,学着他爷爷的模样,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右到左写过来。


  有时候,写一些什么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有时候写一些什么鹅鹅鹅,曲项向歌,还有的时候写一些什么地玄黄、宇宙洪荒……


  不一个四五岁的孩子能够记住那么多的诗词歌赋,单他写出来的那一首漂亮的毛笔字,就让99%的过路之人都感觉到自愧不如。


  那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看起来,有些人不定真的在娘胎里面就开始练功了。


  再看看马雪莹。


  不要写什么毛笔字了,就算是做一个手工,也是做得一塌糊涂。


  范云就觉得资质这个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确确实实存在,每个人跟每个人不一样,你像马雪莹,和别的孩就不一样。


  马雪莹笨吗?


  马雪莹可不笨。


  马雪莹只是不擅长手工而已,其实她聪明着呢。


  不过对于范云来,马雪莹笨也好,聪明也罢,与他无关,她又不是自己的孩。


  话。


  只要到时候他和唐若结婚了,生出来的孩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就可以了。


  当然,现在范云还没有结婚的念头,他和唐若,依然双双沉浸在浪漫的爱情之中,每谈谈情爱,对于范云来,就感觉到日子溜的飞起来了。


  至于结婚。


  结婚这个事情对于范云来,总感觉那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在他的心里,总觉得自己似乎还没有长大,他的脑子里,经常会有些奇怪的想法,马行空般的存在。


  他有时会幻想自己是个武功卓绝的少侠,搂着心爱的唐若纵马驰骋在茫茫的草原大漠上——风吹草低现牛羊,一刀砍死一头狼。


  有时又幻想自己像周星驰演的唐伯虎点秋香那样。


  隐姓埋名,卖身为奴在唐家,待到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口吐莲花,挽危局于一刹,救美人于水火。


  有时范云还会幻想自己多才多艺,无所不精,无所不会,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心爱的唐若浪迹涯,四海为家。


  特别是范云躺在城管宿舍的床上时,他的脑子里就会止不住的臆想,臆想出种种镜头出来,一会儿是武侠风,一会儿是现实风,一会儿甚至还带点魔幻主义色彩。


  但是。


  不管范云怎么幻想,归根结底,都和唐若有关。


  现在,对他来,唐若就是他的宝,他的命根子。


  唐若现在就是范云是生命中的全部。


  对于范云而言。


  唐若如果是万里桥前那架大水车的车轴,那么他就上面那轮磨盘,紧紧围着她,永不停止的旋转着。


  他愿意变成一缕风,温柔拂着她的脸,变成一汪清泉,给她洗脸。


  范云最想变成她的手机,那样,他就可以一直跟在唐若的身边,倾听她的喜怒哀乐,分担她忧愁苦恼。


  范云怎么允许唐若有什么忧愁苦恼呢?


  范云希望唐若每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平平安安。


  有时候,范云听到歌曲。


  听着听着。


  范云还会幻想自己是一只羊,唐若则是《少林寺》中那个牧羊女——白无瑕,她会摇着鞭子,轻轻抽打着他身上。


  确实,如果让他能够一直跟着唐若,范云觉得,做一只羊也不错。


  范云是不是有毛病啊?


  有的时候,他总是不把自己想成人,而是想成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譬如。


  他还会把自己想像成一只猫,唐若娇懒地靠在床头上的时候,他就静静地偎在她身边。


  那还不算离谱的。


  更离谱的是。


  范云有时甚至幻想自己是唐若脚上的绣花鞋子,那样,她香喷喷的脚,就能踩在他身上。


  他却不知道。


  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饶脚是香喷喷的?


  呵呵!


  范云最会胡思乱想。


  不过。


  抛开这些胡思乱想不,范云的情绪,每肯定是被唐若左右的。


  唐若要是笑了,他的心花也开了。要是有人惹唐若生气了,那么范云也必然跟着唐若一起生气——范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范云要是生起气来,那真的会是马上热血上头,王老子来了,他也不怕的。


  现在的唐若,可以就在范云的心尖尖上。


  她要是偶然感个冒,发个烧、可真跟要了范云的命一样。


  这种情意,雨样密、风般柔、火样暖、花般艳。


  这种情意是一一点点缓缓渗透的,是春雨过后,柳枝上那颗轻轻的滴进古渠水中的雨滴,跟着溪水扩散,融入江河。


  情感之河。


  即使这种感情是矫情的,是带有一些资色彩的,对于范云来,他发誓自己这一辈子只爱唐若一个人,足够了。


  对于唐若来,范云对她的情意,自然,她也是能够感知的。


  所以,唐若对范云也很好啊,好的不要不要的那种好。


  开饭之前还有一点时间,湘琴还没上来,范云就跟唐若商量道:“……若若,明我带你到湘漓白溪的农场去玩吧,怎么样?


  那里的农家乐,办的很棒,最近很多人都去那儿玩,明我们就不要练车了,也放松一,好不好?”


  当然好了,有的玩怎么不好?唐若举双手双脚赞成。


  她高心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好啊好啊,前几的时候,我还听到我们公司的人,那里新开了一个农家乐,很好玩的,那好啊,明我们一起去吧!”


  那就这么定了,明一起去。


  第二。


  周六。


  上午七点半。


  范云和唐若坐了一辆柴油机动力的拖拉机“跳跳车”,跟车上的另外几个人一起,一溜烟就到了那个农家乐,


  这时。


  农家乐,的停车场几乎已经停满了。


  停车场算什么?农家乐旁边有的是地方。


  到了乡下,随便停。


  不过,跳跳车又不停车,司机把这一车七八个游客卸下来之后,马上又原路返回了。


  唐若华今出门,穿了上次唐兰回来时给她买的新衣服。


  她脚下穿了一双白色的浅口运动鞋,上面一条黄色韩版及膝短裙,贴身一件白色打底衫,外面粉色罩衣。


  头上,戴一个白色圆顶宽沿蝴蝶结的草编遮阳帽。


  满头短发,用一个镏金的七里香发卡,卡在脑后。


  美的不要不要的。


  她和范云一下车,立刻就有许多贼兮兮的眼珠子,在她身上骨碌来骨碌去了。


  唐若见怪不怪,径自和范云玩儿自己的。


  不出奇。


  很多男人们,都是会朝漂亮的女人行注目礼的,女人们也会朝比自己更漂亮一些的女人行注目礼,男人们是出于喜欢,女人们大多却是出于嫉妒。


  这个不出奇。


  范云去农家乐的柜台交了押金,领两个篮子,两把剪刀,和唐若一人一个挎了。


  两个人来到葡萄地这边,走到一个人少的地方,边摘边玩。


  范云以半时为限,和唐若比赛,看谁摘的又多又好,唐若就变成摘葡萄的姑娘啦!


  她怕上面走光,时不时要用左手掩掩衣襟,所以动作比范云要慢得多。


  等唐若剪了一阵子后,发现自己才剪了一点点,范云都剪了大半筐了,


  于是,唐若就趁范云不注意,偷偷地和他调了个篮子,范云发现后,直笑她赖皮。


  两人剪满筐后,回到休息区。


  这个时候,太阳就有点大了,就有点热起来了,地里面呆不住了,不过还好,唐若与范云来的时间刚好。


  等太阳起来的时候,他们的葡萄也已经剪完了。


  范云去服务台要个一个大盘子,装了一些葡萄,跑去水龙头那里洗干净,拿回来给唐若吃,剩下的,让服务员打包。


  唐若就用尖尖的指甲掐开葡萄,剥一只喂在范云的嘴里,再剥一只自己吃。


  嗨!


  甜死范云算了。


  休息一会,范云又去租了两套钓鱼的工具,和唐若两个人提着桶,走到塘边的树荫下,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了,范云就手把手教唐若钓鱼。


  教唐若挂饵、抛线,教她怎么样看浮子。


  做这种事情,是范云的老本行啊,农村的男孩子不会钓鱼,出去,怕是都丢人吧?


  唐若将一个油面团串在钩子上,两手抓着鱼竿,远远地甩进水里,看上去她的动作,居然也像模像样。


  唐若盯着水面看了一阵子,没什么动静,刚要叫范云过来看,这时,浮子剧烈的抖起来,她急忙忙兴奋的去提,提起钓钩一看,空空如也,面团早已经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拐跑了。


  凌云呵呵呵笑得跟个傻瓜一样。


  “钓鱼要有耐心,看到浮子动的时候,不要急着扯杆子,往上面甩,要等到出现连续的颤动时,拽线有手感了,才可以拉线,这样才行的。”


  唐若娇笑道:“我一看到浮子在那撒欢跳,就着急了,我怕上了钩的鱼跑掉。”


  范云抿抿嘴,转了转眼珠子:“鱼如果吞了钩,钓子会扎到它的肉里,它就会疼得拼命想挣脱,想吐出来。


  但是,因为因为鱼饵被它吞进了肚子里,它因为被线崩着,就会越挣越疼,它自己挣一会,也就不挣了,这时候你就可以慢慢收线了,等到手感有鱼时,才往岸上用力甩杆,一般情况下,都会有鱼钓上来的……”


  唐若似懂非懂。


  范云笑道:“咱们在这儿话,把鱼儿都吓跑了,走,咱们去远处去,换个地方。”


  于是。


  两个人又往远一点的地方挪了挪。


  在这坐了好长时间,坐得唐若都都快失去耐心的时候,她终于钓了一条两个指宽草棵子上来,高忻唐若不要不要的,非要带回家里养起来。


  范云瞅着她那么孩子气,觉得十分好笑,于是,就弄个矿泉水瓶子帮她装起来。


  唐若不想钓了,就偎在范云的身边看他钓,时不时,深情地看着面前这个伙子。


  此时,在唐若的心中,范云算是除了爸妈以外,最亲的一个人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范云比自己的爸爸妈妈还要亲。


  她已经习惯了范云在自己生命中的存在。


  习惯的力量确实强大,如影随形,无时不在。


  每。


  无论是手机上范云发来的或关心她,或给她逗闷子的信息,还是隔三差五买给她的那些点心,零食,都让唐若感受到范云对自己蜜糖一样的爱。


  如果。


  范云是树,唐若就愿意做藤缠着他,凌云是太阳,她就愿意做月亮与他辉映。


  唐若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范云了,也越来越依恋他了。


  她那本粉红的日记本里,满满记着对范云爱。


  那是她的秘密: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地合,乃敢与君绝……


  范云笑嘻嘻瞅瞅唐若:“看什么呐?”


  唐若好看的嘴角,划过一道浅浅的弧线,对范云温柔地笑了笑,露出右腮上一个深深的酒窝儿。


  范云将脸贴过去轻轻亲了亲她:“玩够了吗?咱们吃饭去吧?”


  若华点点头,挽着他顺着旁边的石头路往回走。


  两个人来到农家乐的饭厅里坐下,点了几个菜,范云钓了一些鱼,也交给服务员,让服务员加工成菜。


  另外,范云叫了一瓶啤酒,给唐若要了一瓶王老吉。


  唐若一开始没喝王老吉,居然跃跃欲试,陪着范云喝了一点啤酒。


  她哪有什么酒量,只喝了半杯就面若朝霞,秀色无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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