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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城里有什么?


  李惠霞认为。


  谢知法这是在低调的炫富啊!


  城里有什么?


  那是寸土寸金之地,是许多人都削尖了脑袋拼命想往里钻的地方。


  像老魏那样的人,做梦都想在这里拥有一套住房,拥有了住房,孩子读书也能比租房子时,更有优势了。


  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那些大城市,那些一二线的大城市里,房价一路往上走高,特别是那些楼龄挺老的学区房,一直在不断突破人们的心理预限,就很是能明一些问题的。


  而谢知法家,居然在城里拥有一座楼。


  !


  一座楼是什么概念?


  嗨……


  算了。


  不唐若她们了,还是范云好了。


  范云跟卫明珠一起,在路上走了一阵子后,热得赶紧找地方躲起来了。


  他对卫明珠道:“明珠,咱们下午不要走在一起了,一个人巡一条街好了,这样的话如果想偷偷懒,目标也会得多,一个人想往哪里钻,就往哪里钻。”


  有范云这样的师傅带徒弟,实在是让老魏觉得不省心啊,看来,教徒弟偷懒,也算是一些单位的“优良传统”了。


  偷懒不是不校


  磨刀不误砍柴功。


  但是,一定要偷得合理,偷得应该,偷得理直气壮才校


  像范云。


  偷懒就偷得理直气壮。


  他跟卫明珠分开了,各管一条街后,转了一圈感觉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她这个报刊亭,几乎全都处在树荫与楼房的遮挡下,比其它地方还是更凉快一些的。


  范云为人民服务来了。


  因为,他觉得余丽拿一定有事。


  范云摸出两块钱,买了一支玻璃瓶的桔子汽水。


  余丽拿扯过拴在一条黑得连绳子它妈都不认识它上面的瓶启子,“嘭”的一声,打开了汽水,递给范云。


  范云看了看余丽拿的眼睛,她的眼睛看上去跟午时的阳光一样,似乎也是火辣辣的。


  于是。


  范云干咳了两声。


  “咳……咳!”


  他也没用吸管,直接嘴对嘴一口气将桔子汽水喝掉了大半瓶。


  范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了余丽拿的脸上。


  他觉得,余丽拿似乎比前一阵子变得漂亮了一些,脸上的那些白麻子,似乎也淡得跟人随风而去的心事一样,没什么痕迹了。


  范云的目光在余丽拿的脸上、颈上停留了一下。


  但,也仅限于此。


  再往下……是不允许的,是犯禁的,是充满被关进黑屋子里的危险性的。


  范云并不想犯那种“错误”!


  虽然。


  大街上的女人们,一个个都已经开始用那些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裤子,来宣告一些什么了。


  虽然。


  余丽拿的裤子短得即使她自己感觉挺好意思的,但是却已经让范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范云,还是把控住了自己的那一颗心。


  别人是别人。


  他是他。


  他曾经是受过革命教育的战士,范云,身上有正义感,有安全感,唯独没有色迷迷地感觉。


  这样的人,不知道颇有几分姿色,自认为很有魅力的余丽拿会怎么看他?


  也许,除了佩服,另外还有几分若有若无的轻啐吧。


  啐他的木讷与不解风情。


  范云喝完汽水,把瓶子插进报刊亭旁边的汽水箱里,夏一来,余丽拿这儿卖得最好的,已不是那些不能吃不能喝的报刊杂志了,而是这些从冰柜中取出来的,凉丝丝的冰镇饮料了。


  别人不。


  光是范云,一下来也要买它个三瓶四瓶的饮料喝,其实,他心里也知道解渴莫过凉白开,可是,每范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就是想喝这些加了糖精与色素的饮料。


  道理是道理。


  行动是行动。


  余丽拿似笑非笑,用眼睛的余光瞥了范云一眼:“看下铺子,我去一下洗手间。”


  她现在跟范云话的时候,带着一股向大城市文明看齐的意味了。


  譬如刚才她的话。


  余丽拿早已不再像有些庄稼人那样,把厕所叫做茅房了。


  现在,她也不再像以前一点,把茅房叫成厕所了,而是优雅地称之为——洗手间。


  洗手间这三个字从余丽拿抹得红红的嘴巴里吐出来的时候,听在范云的耳朵里,是挺顺耳的。


  这叫什么?


  这叫文雅。


  范云认为,所谓文雅绝不是生的,也不是什么狗屁的从骨子里带来的,而是后塑造的。


  他认为,一个人,其实就是当初女娲补时的泥巴,一开始泥巴都是一样的,可是由于捏泥巴的人用的力道与时间不一样,而导致每一块泥巴捏出来的人也不一样了。


  范云瓮声瓮气应了余丽会:“好的,你去吧。”


  余丽拿回手扯了几张抽纸,在手心里紧紧攥了,朝远处走去。


  范云就把报刊亭的台扇转向自己这边来,呼呼呼吹了起来。


  感觉挺凉快。


  范云就觉得,虽然自己不过是一个蚂蚁一样的区区平民百姓,可是,无论如何,还是沾上了好时代的光。


  就这风扇吧。


  如果放在古代,即使那些权倾四海的帝王将相,也是无法享受到这些现代化东西的,而是悲催无耐地忍受着四时节气的变化,冷还好,可以在房子里烧火取暖,而热……热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现代人。


  享受的东西,如果放在古代的话,那可真是让那些前辈祖先们想也不敢想的呀!


  风扇尚且如此,更别提空调了。


  空调是什么?


  空调是逆呀!


  不对。


  空调是龙霸,是人与斗的产物,是人不愿屈服于大自然的淫威,而以无上智慧创造出来的东西。


  空调就不了,它代表的是高科技,是集人类智慧的一个成,让人叹为观止。


  只现在的那些反季节的大棚蔬菜吧,材料东西那么简单,搭上一堆架子,扣上一个大棚子,苫上几床稻草帘子,外面即使冰雪地万物凋残,棚里,却依然生机盎然处处绿意,那些作物们,该开花开花,该结果结果,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呀。


  范云觉得如果自己能够穿越回古代,冬的时候,扣上几个大棚种菜,绝对能发大财……


  呵呵……


  如果让他穿越回古代,以他在部队所学的知识,恐怕他不会去种菜吧?


  他应该能从现在一个寂寂无名的卒子,一跃成为军中将帅吧?


  不过,也很难。


  万一,他被流矢击中,一命呜呼呢?


  范云吹了一阵子转页扇后,感觉浑身爽快了许多,他想了想后决定,算了,还是不要穿越回古代了,那里要什么没什么,哪有现代工业社会的便利呀。


  可以毫不夸张地,现在,就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生活质量也比古代那些帝王将相们要高得多。


  古代有风扇吗?


  古代有空调吗?


  古代有X光B超吗?


  古代迎…范云不愿再臆想了,他觉得,如果余丽拿不回来的话,关于古今之比较的问题,他能在她的报刊亭里想三。


  余丽拿回来了。


  她咬着红嘴唇儿,看着盯着自己若有所思的范云,笑道:“干嘛?发呆啊?傻了?”


  范云回之一笑,随口应道:“不是……我感觉你今比昨看上去要漂亮多了,真的……”


  余丽拿被他一赞,开心地“哗啦”一下拉开冰柜,从里面取出两块冰镇西瓜出来,递给范云一块,她甚至还扭扭捏捏捂了捂自己的脸:“你也看出来了?我昨去做了一下美容……”


  嗯。


  范云明白了,怪不得他感觉余丽拿脸上的白麻子淡得几乎看不见了,原来是做过美容了。


  她的美容做得挺成功呀!


  只是,不知道她脸上的那些白麻子,是用激光打掉的,还是用砂纸磨去的?


  余丽拿回来了,范云也该走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往教育路方向去转一转吧。


  他就顺着路不急不忙往教育路方向走。


  范云远远就看见了一个蹲在地上卖东西的无证贩,那个贩见他来了后,极快地抄起铺地上的一个大编织袋子,卷巴卷巴,搂着就往远处的胡同子里跑。


  范云本不想理他的。


  许多时候,对于这些贩,他要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看不见,要么就是象征性地吼一吼算了。


  毕竟。


  大家都是出来讨生活的,都挺不容易的。


  但是,今这个见了他后拔腿就跑的贩,引起了他的怀疑,他不知道那个贩卖的是什么东西,不过,他很想知道那个贩卖的是什么东西。


  范云就大声喊道:“站住,别跑。”


  他的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贩会听他的?


  那个贩跑得更快了,范云只见那贩顺着师范学院门口的一个陡坡跑了上去,三拐两拐就消失不见了。


  等他追上陡坡的时候,只看见了空荡荡的一条胡同里,除了一些绿荫如盖的大树上,三两只知了拼命喊着“热死了、热死了”之外,再也没有其它声音了。


  范云顺着胡同走了进去。


  胡同里面,真是别有洞。


  这里清一色都是些灰砖灰瓦的老房子,间或有一两个门口竖着高大木柱的祠堂。


  巷又窄又长,走在里面,居然能听到脚步的回响,仿佛,一下子穿过了无数岁月的沧桑。


  再往前走一截路。


  霍然开朗之处,居然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此时,有一群老年妇女们正坐在院子中间的荷花池旁聊着什么。


  如果不是她们身上穿着现代的服装,范云几乎认为她们是白头宫女在,闲坐玄宗了。


  范云依然是没有发现那个贩的踪迹。


  这让他感觉很沮丧。


  看来,他以前在部队时候练过的那些追踪技巧,久未使用,已经严重褪化了。


  范云不由就想起了希刚。


  希刚退伍后,分到了一个不错的单位,专业也对口,按理,希刚的发展与前途要比他强得多。


  别。


  范云觉得自己有一阵子没见到希刚了,主要是他本身这段时间也挺忙,又要忙着和唐若一起考驾照,所以,没跟希刚聚一下,喝上几杯。


  起来,还是上次送枇枘时候,给希刚打过电话了,范云想起了老战友,也不再纠结那个贩的问题了,他一边掉转头缓缓往回走,一边掏出手机,给希刚打了个电话。


  范云跟希刚话是不用客气的,是不用拐弯抹角的:“喂,希刚,晚上有没有空,有空的话,晚上一起出来喝一杯。”


  电话那头,希刚的声音听上去心情不错:“好啊好啊,正好我今晚上没有什么事……行,那行,就在老广场见,行,知道知道,对了,李阳也许会来的……行行行,我叫她就是了。”


  范云走出了大院子。


  他却不知道,就在他走出大院的时候,那个贩看着他的背影,贼笑着打开了那包东西。


  里面,是几只活物。


  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因为。


  一直以来,穿山甲可以作为食物和传统药物使用,所以被大量猎杀,再加上其原生栖息地的大量减少,所以,在1990年的时候,就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严禁捕杀和食用了。


  但是。


  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偷偷地去猎取包括穿山甲在内的那些保护动物,以此牟利。


  按理,像这个贩,如果是惯犯的话,他应该还有一个或几个固定销赃的窝点的。


  今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贩没有把不幸落入他手中的猎物,送到那些与他有交易的饭店、食肆中去。


  其实。


  如果深究起来。


  像这样值钱的野味最后进了谁的肚子里,是一件十分值得人深思的事情。


  料想,平民百姓不会买。


  料想,范云不会买。


  那么,真正买来吃的又是些什么人呢?


  是大老板吗?


  是暴发户吗?


  还是一些什么特殊的人呢?


  范云并没有看见那几只穿山甲,自然,也不会联想到保护动物的层面上去,至于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让人细思极恐的话,他更加不会想起来的。


  范云走出了胡同。


  发现这里有一条巷子可以通往陡坡下面的水街,巷口处的墙壁上钉着一个木牌路标,上书接龙巷三个大字。


  然后,正反两个箭头,一边指向水街,一边指向师范学院。


  范云从来没到过这里,他决定,从水街那边走,慢慢转一转,看看巷口与陡坡下面,有些什么东西。


  反正,他每上班,就是走来走去,转来转去的。


  范云就顺着巷口走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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