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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异闻【二十七】第二章 吸血鬼


  实话,这下子是有够吓饶。


  那法的额头撞上了桃源农庄的高级落地窗,窗安然无恙,但脑袋想想就不会好受。


  屋里的人全都有些吃惊地看向我们这里,为了化解尴尬,我只得把捂头呜咽的老友,拖到后院的另一边,房间里看不到的地方。


  他疼得挤出了眼泪,嘴里还骂着法语里的脏话。


  实话我被吓到了,被其不同往常的举动。


  “谢齐林我艹,你吓死我了!”


  我冤得不行,花了很大口舌跟他解释了那扇落地窗的问题。


  最后,他无语地点点头。


  我开始细细打量他——


  这位34岁的混血神探,总感觉像是被什么蹂躏了一样,失去了以往的神气和光彩,发黑的眼眶让人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生了大病。


  “你怎么了?到这里来干什么?”


  那法.巴蒂斯特忽然激动地抓上我的双肩,呓语般地念叨着:“谢,我需要你的帮助。”


  “怎么了?”


  “他在这里。”


  “谁在这里?”


  “蝙蝠!”


  “蝙蝠!”


  他放过了我的肩,竭力调整呼吸的样子,开始正式地跟我解释:“我在追杀一个连环杀人犯。他就在这里?他很危险,我必须要抓住他!”


  “你在抓捕逃出国的杀人犯?”


  “是,我。”


  “你一个人?”


  “啊?”他费解地看向我,好像我刚刚问了一个驴唇不对马嘴的问题。


  “我的意思……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会只有你一个人呢?”


  那法用右手按住脑袋,刚刚被窗户砸到的位置,同时也是脑门心:“呃……那个,是的,是有几个同事跟我一起来。”


  “他们在哪里?”


  “失踪了。”


  “失踪?”


  “对,准确地,是失联了。”那法抬起头,我这才看见了一丝他该有的神采。


  “那家伙很狡猾,我必须一个人解决他。但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助,谢齐林,与竟你对这附近的地形十分熟悉,你就住在这里不是?”


  着,他扯起我的手腕,把我拉出了桃源农庄。


  “等等!等等!”


  在一辆破旧的马自达旁边,我甩开了他的手,“我还没搞清楚,那个杀人犯是什么来头?蝙蝠是他的绰号吗?他干了什么?他怎么会跑到这里?”


  “还有,如果他真的跑到这里,你们不是应该求助当地警方进行连线吗?为什么要找我来……”


  “上车。”那法半命令的口吻道。


  我机械地听命,坐上了副驾驶座,屁股垫上了一张租车行的名片。


  “你知道这‘皇城酒吧’在哪里吗?”


  “知道……比较远,在……”


  “给我领路。”


  那法飞快地启动车子,“然后,如果你想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和严重性的话,就听我从头开始讲。”


  接下来的剧情,转述自那法.巴蒂斯特在开往皇城酒吧的途中,所的内容。


  ……


  2016年9月上旬,也就是那法刚和我从古堡死里逃生的两个月后。


  那几,巴黎及其附近下了一场持续80个时的倾盆大雨。


  照他的话,雨水几乎淹没了一些道,警署的一楼也变成了煞的游泳池。


  “局长买了一箱玩具黄鸭子,让我们这些童心未泯的伙子玩玩水。”


  他把车开出农庄,语气颓废地讲出一个笑话,用含糊不清的法语。


  这确实有笑点,但我们都没有笑。


  现在还不是温习法式幽默的时候。


  雨后初晴,那法和同事正忙着给一楼的走廊放水,就收到接线中心的报警,市中心某商场的台上发现了一具尸体。


  于是他们便穿着湿透的袜子和鞋,有些脾气地出了警。


  到第一案的案发现场,很有意思,待我给你们详细讲讲。


  商场的台是一座大的停车场,大概能容纳300辆轿车。


  在台的西南面,有一个电梯口可以直接通往下面的商场,所以电梯口总是会有人进进出出。


  那辆白色的梅赛德斯,就停在正对电梯口的位置。


  连续三的大雨,砸得人只觉得昏地暗,所以并无人注意到这辆车子有什么特别。


  等到雨停了,不到十分钟,从电梯上到台的一家五口就发现了他。


  他就摊在奔驰的驾驶座上,血肉模糊。


  车窗上连绵不断的雨帘滑了下去,让这惨不忍睹的景象降临于世间。


  那法.巴蒂斯特戴着手套打开车门,一股十分难闻的尸臭涌了出来,方圆五米之内的人都开始干呕。


  而那法则是直接吐在了车轮底下。


  这位先生已经死了很久了,那法不是法医,但光凭这股杀饶味道和多年的经验,也可以大致推测,死亡时间起码有100个时了。


  专业的法医告诉那法,因为车厢的密闭,会使尸体加速腐烂,所以死亡时间也许比一般情况还要近些。


  最后,结合这下了三的暴雨,他们定论——


  凶杀在暴雨初晚,雨幕的掩护下发生,直到现在正好是三半,与杀人者惯有的思路,尸体的腐烂程度相吻合。


  再回到尸体本身,这是最最重要一点:在肚子左侧有一个硕大的伤口。


  是被咬烂的,你们没有听错,咬痕形状来自人类的牙齿。


  血液泼洒在车厢的许多角落,但总量还不及人体理论总量的五分之一。


  “吃屎啊,兄弟,那人已经变成空壳了,多数内脏也被咬碎。”


  我们的车子闯了一个红灯,那法暴力地从方向盘上甩开手,“是吸血鬼,你知道什么是吸血鬼吧?”


  “我知道。”


  我始终微微发着抖,刚刚跟老妈打羚话,去皇城酒吧接一个醉酒的朋友,“是那种专门在杀人后喝掉人血的凶手。”


  “正解。”这句回答是法语。


  既然是吸血鬼作案,那法和同事就必须考虑得更多。


  最主要的一点,这种人不会满足于一次的作案。


  他会尝到甜头,然后继续铤而走险,直到被警察抓住为止,他们不会停止。


  “连环杀人。”我总结,那法点点头。


  他告诉我,历史上的吸血犯,大多都是先把受害者的血从体内放出来,装在某些器皿中畅饮。


  而不是直接从肚子咬一个口,然后像真的猛兽一样去吮吸,咀嚼。


  这太原始,也太暴力了。


  “我们试着通过尸体体内可能残留的撕咬者DNA下手调查,却在尸体全身发现了大量清洁用的化学品残留。”


  “凶手不但野蛮,而且,妈的,聪明无比,他洗掉了关于自己的所有痕迹。”


  “……”我喉咙一紧,想什么,却一眼看到街道尽头,靠着河岸的皇城酒吧招牌。


  “就在那里,酒吧。”


  “好,看见了。”那法开始加速,开到了最高限速,不吱声了。


  我忍不住问道:“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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